民法典中债务重组的特征包括哪些
一、民法典中债务重组的特征包括哪些
债务重组的特征在民法典中没有相关规定,可以在企业中找到相应的依据。
债务重组的特征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号——债务重组》
第八条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第十三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五条 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务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二)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
二、法律规定债务重组清算期限是多少
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重组的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如果是破产企业进行债务重整的,重整的期限一般不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合飞律师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可了解到有关债务重组的特征在我国民法典中并没有相关规定,但是能在企业法律法规中找到相应的依据。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以上信息。欢迎进行合飞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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