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借款是否构成债权债务关系
一、民法典借款是否构成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典规定,借款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在关系中出借人有权要求偿还本金和利息,借款人有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所以,这是属于典型的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 债权债务包括哪些内容
会计角度:
债权: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 预付账款等等。
债务: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利息 应付税费 应付债券其他应付款 预收账款等等。
个人债务: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义务人所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五)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的效力;
(六)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负有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规定借款是指借款人到期需要返还本金和利息的行为,债权债务关系也是和借款行为相同,由此可见,借款是属于债权债务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约束,以上就是对此问题的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还有问题请咨询合飞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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