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可否约定一人承担
一、民法典中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可否约定一人承担
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但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该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债权,为夫妻的共同债权。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外形成的债务,或一方为了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为履行、等所负债务而对外形成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共同债权很好理解在此不贅述。共同债务通常来讲,包括两方面: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及为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抚养子女、扶助父母等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发生的债务。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是一方债务的,由一方承担。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但该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合飞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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