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免除的撤销的前提有哪些
债务免除的撤销的前提有哪些
免除是指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权关系的单方行为。免除系单方行为,自债权人向或其代理人作出意思表示之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因而,一旦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销。债务免除的条件:
第一,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
第二,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成立后,如果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附生效期限的免除比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月1号开始不必再支付房租。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比如,出卖人通知买受人,其售予买受人商品的八折优惠月底终止。
第三,债务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
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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