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这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也是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
解决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并不一定意味着该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 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后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或者双方共同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的归属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来确定。
- 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并且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一方子女所有,那么该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在婚前购买:如果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并且在婚后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况只是一些常见的情况,实际情况可能会更加复杂,如果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归属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编总结: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并不一定意味着该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在实际情况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如果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归属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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