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由谁承担
一、没签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由谁承担
若系由雇佣方无端逾时缺乏签订劳动合同之意欲所致,那么责任在于雇佣方;在此情况下,雇主应当承担的义务包括,按月向受聘人员支付倍数于原工资的赔偿金,然而这一赔偿责任的持续时间不应超出十一个月。
如若由于员工自身原因未能履行签署合同的义务,则需自担主要责任,在经过书面通知及催促后,雇主可依合乎法律规定的程序与该员解除聘用关系,且在此过程中可以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老板,一个人可以去找劳动局吗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别怕,你有三种办法解决:
1.直接去劳动局告状(一般就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啦)。
2.要是觉得结果不妥,收到裁决书之后的15天内,你就有资格去告他们了。
3.再说,法律还有个好处,就是在仲裁或者的过程中,你不仅能拿回你应得的工资,还能额外得到工资报酬的25%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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