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六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工作六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如用人单位未能于首次用工后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须支付双倍工资至满一年;若已满一年后仍未签订,除双倍工资外,将被认定为与该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同时,用人单位若违背规定不予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应签之日起需支付双倍工资。
《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未满被辞退怎么赔偿
在未履行完毕的劳动合同时,企业若单方解除与员工的,需依据相关给予经济赔偿。
额为员工离职时应得的工资乘以其在服务期限。
具体来说,赔偿公式如下:经济赔偿金=基础工资×服务年限。
其中,服务年限按照员工在当前公司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每满一年即付给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六个月至一年之间,视作一整年的服务期;不足六个月者,返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赔偿。
基础工资,则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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