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
一、有什么好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备以下优点:首先,这类合同在法律或双方协商未规定的情况下不会随意解除,直至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方能结束,因此其稳定性极强;其次,对于那些工作性质要求高度保密、技术复杂且需保持人员稳定的职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助于保障企业经济利益,降低因频繁更换关键岗位人员所造成的损失。
《》第14条
第1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差异体现在以下方面:使用对象、特性、分类有所不同。
1.使用对象不同:面向企业,而聘用合同主要应用于事业单位。
聘用合同系事业单位人事体制改革的结果,其内容体现出用人机制通过签订劳务合同进行物质产品生产。
2.特性不同:聘用合同有特定性、不具备法定性、形式单一、合约双方均需履行义务;劳动合同主体特定、利益权责兼具且对应、双方有承诺及有偿等多重属性。
3.分类不同:聘用合同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合同;而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指单位和员工商定结束时间),以及无固定期限合同(指未知结束时长)以及原规定的长期合同;单向劳动合同则是未设定固定期限,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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