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能不能视为企业职工
一、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能不能视为企业职工
如果在本合同中明确地制定了限的话,只有经过这段试用期并通过考核之后,才能被视为正式雇员。
若未对试用期进行任何明确规定,那么自签署该份劳动合同时起,就被视为正式雇员。
在此基础上,我们所说的“劳动合同”其实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一种确定的,明确描述了双方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尽的义务。
在设立或者修改这些劳动合同时,都应该严格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并且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旦劳动合同依法生效,它将具备法律约束力,所有的当事人都必须按照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未签订劳动协议可以补签吗
可以。
首先,补充签署的劳动合同,只要不违背相关中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便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进行的补充劳动合同签署,合同上应该明确标注出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双方确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尽管用人单位可能在双方确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之内并未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在经过补充签署的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从双方确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这种行为应当被理解为是劳动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其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样适用于在未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这实际上是一种对过去行为的追认,可以视作双方在确立劳动关系之时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
而且,这种追认行为使得双方在未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同样受到了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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