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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铁饭碗吗

合飞律师3周前 (03-14)普法百科4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铁饭碗

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讲无疑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但我们不能将这种保障视作毫无制约,因为若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严重损害用人单位权益的不当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被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达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共识。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太广泛合法吗

在常规情况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地点过于宽泛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即便双方所约定的范围相当广泛,但归根结底,在未来的实际履行劳动合同时,双方仍可以通过实际履行行动来对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岗位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修正。

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他们在实际履行地点开始工作的那一刻起,就可被视为双方已经明确且具体地确立了工作地点。

用人单位不得仅仅因为工作地点在劳动合同中被约定为“全国”而无任何正当理由擅自更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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