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用人单位既可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满足特定条件后亦可签订劳务合同。
具体差异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前者需依照法规缴纳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后者则无需承担费用,且工作期间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提供服务的劳动者自行承担。
劳动合同所涉金额为工资,受国家约束不得低于此标准,同时需按工资及薪资收入缴款,起征点设为5000元。
相比之下,劳务合同约定的是劳务费,无最低数额限制,且劳务费需按劳务所得缴纳税费。
最后,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解除时的赔偿方式存在差异。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前申请或通知,企业解除时则需给予相应补偿;而劳务合同则可随时协商解除或根据合同约定条件解除,无需提前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怎么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下列几种情况下解除了劳动合同的行为,将被判定为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一)那些涉及到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如未能履行离岗前必须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程序,或者处于疑似职业病患者在接受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状况;
(二)在当前用人单位内部患有职业病或在工作中受伤,并且已经被确定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雇员;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正在按照相关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接受治疗的员工;
(四)女性员工正处在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等特殊时期;
(五)在当前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不足五年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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