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还能得到不签劳动合同补偿不
一、破产清算员工还能得到不签劳动合同补偿不
1、在未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时,公司宣告破产,劳动者仍然有权获取相应的赔偿。
即便双方未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意义上的劳动雇佣关系,且并非劳动者自身之过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都将有资格享受到经济补偿金的赔偿。
2、按照现行,对于经济补偿部分,其具体支付方式按劳动者在本企业所任职务的时间长度为依据进行划分,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水平作为赔偿;若员工在本公司服务达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者,则视为一整年计算;而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应发放半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被收购原劳动合同需要重签吗
在收购完成后,倘若原有雇佣形式所涉及之合同依旧存在且具有法律效力,则无须重新签订其内容。
这是因为,合并后的法定主体在法律上完全接替了原用人单位的所有合法权益以及相关责任,故而整合之后的用人单位会严格按照原先的劳动合约定定义务进行履约。
这就意味着,被收购方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在工作环境、薪资待遇及相关福利方面并不会受到任何的改变。
我们也不能排除在特定情况下,例如收购方对桐业员工的工作环境、薪资待遇及相关福利设施方面提出全新的要求,那么桐业及其员工必须经过充分的沟通和谈判,以期达到共识,进而订立新的合同来规范双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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