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是试用期的工资吗
一、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是试用期的工资吗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薪酬标准为试用期期间的薪资。
这主要是因为双方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尚未完成正式的入职手续,故此无法确定最终的转正薪资待遇。
而在成功办理完所有的入职手续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条款进行修订和调整。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尽管劳动合同中未能明确标示出转正工资数额,但这并不违反。
按照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仅要求试用期内的薪资不得低于正式员工同等职位薪资的80%,其余事项则无明文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标准。
二、试用期员工辞退需要提前几天
现就有关的法律事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当事人。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试用期未达到录用标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同样须提前三日进行告知。
依据相关法规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亦可提前三日向用人单位作出通知,从而解除双方的。
无论对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而言,欲解除劳动合同均需提前三天进行通知。
再者,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实无法满足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
反之,如未经合法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将构成违法解雇行为,并应对劳动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关于试用期的设定,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但不足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而对于三年及以上的固定期限以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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