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额缴纳社保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未足额缴纳社保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吗
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法律只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保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但未足额缴纳社保是否可以包含在未依法缴纳社保里面就需要看当地的政策规定,有些地方是包含的,而有些地方是不包含的。不包含的话,就无法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应当了解到当地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规定是如何的,如果是包含在未依法缴纳社保里面的,就可以向单位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不包含在里面的,就只能选择,而无法选择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会有。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和事实依据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投诉、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理由和事实依据不成立的,就只能按照辞职处理,无法要求单位给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的,其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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