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想和公司续签有补偿金吗
一、到期不想和续签有补偿金吗
若雇主维持或提升原有的劳动条件,且雇员仍拒绝续签合同的情况下,雇主要承担的责任较轻,无需给予经济补偿;在雇主主动降薪,导致雇员不再愿意续签合同时,雇主需向雇员提供经济补偿。
值得强调的是,此处所提到的“劳动条件”具有广泛的含义,它不仅包含薪资更涵盖了诸如工作环境及福利待遇等诸多方面。
若雇主决定不再与雇员续约,则必须履行相应的经济补偿义务。
即,雇主需按照工作年限给予雇员,每满一年需给予一个月的薪资;若雇员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并请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若雇主拒绝续签行为违反法律规定,雇主还需向雇员支付赔偿金,数额为每满一年需支付两个月的。
二、单位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依据劳动者在本企业的实际工作期限,每满一年便会依照该劳动者的月工资标准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在此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工作期限大于或等于六个月但不足一年时,其经济补偿将按照一年来计算;否则,即当劳动者的工作期限不足六个月时,仅需对其给予半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
若劳动者的每月平均工资较之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当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出三倍之上的话,那么对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来进行支付,同时,对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最大年限也不得超过12年。
而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特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的最后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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