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签劳务合同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一、只签劳务合同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和员工之间往往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固的,有些企业会选择采取欺骗手段去逃避诸如社会保险缴纳等法定的义务,他们通常会设法让员工签订劳务合同。
这种行为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相较于劳动合同中所包含的权利和保障,劳务合同所提供给受雇者的福利相对偏低。
正是因为这一点,许多企业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仍然会选择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以便减轻自己的负担并避免承担过多的责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一)主体性质方面存在差异。
其中,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为特定且确定的,一方系用工单位,那么另一方自然必须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个体关系相对模糊不定,有可能牵涉到两个平等主体间的关系,也可能是两个或多个平等主体相互关联;用工关系的双方可能源于法人之间,也可能是在自然人之间建立,亦或是法人同自然人搭建的联系。
(二)两者所产生的关联网络有所不同。
劳动关系中,两方主体间不仅仅只有财物上的交换—即经济上的交流,同时还涉及到了人身层面的依赖—比如行政隶属关系。
换句话说,劳动者除了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之外,还需要接受来自于该单位的指导和管理,依从该单位的意愿,遵守相关规则和规定等。
尽管劳动关系中的双方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地位,但在实践生活中,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平衡。
人们通常形容这一现象为用工单位具有强势的地位,而劳动者则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
相比之下,相似于劳动关系的劳务关系里,双方主体之间仅以金钱作为媒介进行交换,或许可以称作是一种经济关系的体现。
即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而用人单位则按照承诺给予其相应的薪酬。
在这两者之间并无行政隶属关系的存在,相较于劳动关系所构建的主体关系,这种类型的关系更为平衡。
(三)劳资双方享有的待遇有所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了能够获得工资之外,还有诸如、、生活福利在内的其他福利待遇等待遇;
在劳务关系中,自然人一般的待遇只能达到获取劳动报酬这一基本要求。
(四)所适用于的亦有异。
在劳动关系中,我们使用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之,劳务关系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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