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员工自己要走要赔偿吗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员工自己要走要赔偿吗
在未签署劳动合同时,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并不会获得补偿金的待遇。
当员工未经同意就擅自离去,这被视为是与雇主之间达成了一致共识而解除的劳动合同关系,于是在此种情境之下,雇主无需向该员工提供任何经济上的补偿金。
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雇主可以免除为员工支付的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自开始聘用劳力之日起计算,如果雇主未能在一年内与所雇佣的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必须按照每月为员工支付两倍工资的标准来履行相应义务。
而对于那些自动放弃工作的员工来说,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因此必须对由于他们离开所导致的任何损失负责,且每有发生,都应由其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但在赔偿的过程中,雇主要负起举证损失真实存在的责任。
如果雇主决心从员工的工资里扣除赔偿款,他需要先确保这个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否则,员工有权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即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或者直接向委员会提起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应届毕业生到公司实习期满了是不是要签劳动合同
在正常的情况之下,当应届生完成其在公司的实习期限之时,有充分的理由和法定责任与公司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
实习期经常被视为新鲜血液进入公司,了解并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以及熟悉公司的核心业务的阶段性平台。
在此期间,他们需要通过实际行动来验证自己的能力,突显自己的才华和价值。
尽管这个过程具有短暂的性质,但是其起止时间却客观存在并且早已确定。
相比之下,劳动合同却是一份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及义务的庄重而严肃的法律文件,详细地约定了员工的职业任务、工作时长、薪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等重要事宜。
故在实习时效结束之际,倘若公司及其雇员均有意愿创建稳定且长久的劳动关系,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是极其必要的。
这样不仅能够保护员工应有的权益,而且对于公司统一管理和规范化经营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由于各地、各行业法规制度的差异,具体的规章制度可能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模式。
在这种状况之下,应届毕业生应提前做好准备,主动与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以明确接下来的发展方向以及具体计划。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例,确保个人权益不受损害。
如遇到不能理解的部分或者无法确定真伪的条款,建议及时请教律师或专业机构,以免后续引发不必要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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