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是否有效的
一、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是否有效的
1、如果劳动合同是当事人依法签订的,也是有效的。但当事人还需要再签订一份或者复制一份,签字盖章。劳动合同文本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积极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条, 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签劳动合同不盖章是否有效
除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达成“劳动合同需要双方签字盖章后才可以生效”的约定,否则劳动合同只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即可生效,受到法律的保护。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文书推荐: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