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迟到早退旷工能辞退吗
一、员工迟到早退旷工能辞退吗
1、员工迟到早退旷工,如果符合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用人单位能辞退该员工,且不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旷工怎么规定处理
对旷工的处理,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所谓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指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经过了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有工会和职工代表参与确定且经过公示。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而不出勤,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国企的普遍做法是旷一扣二(一些省市劳动部门对此有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废止)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可以除名。现在,对旷工是否予以经济处罚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因为《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企业罚款权没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没有争议的是:旷工当天没有出勤,自然没有劳动报酬;旷工不假不出勤,可能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主张赔偿损失。对旷工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天数的,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二)款规定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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