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要支付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
一、什么时候要支付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在下列时候要支付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续签劳动合同;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约被拒绝的;因为破产重整终止劳动合同的;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工资的标准是什么
支付经济补偿金时,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最高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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