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尚未解除,新建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吗
一、劳动合同尚未解除,新建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吗
1、劳动合情尚未解除,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能否认定新的劳动关系,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不能认定新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可以。
(2)、如果新建立的劳动关系,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可以认定新劳动关系成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
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客体
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行为,主要指劳动行为和劳动管理行为。
3、内容
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情尚未解除,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能否认定新的劳动关系,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可以认定新劳动关系成立。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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