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责任怎样划分
一、责任怎样划分
鉴于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实施行动所起到的决定性影响以及他们的过失程度之高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责任确定事故的责任归属。
首先,如果仅由某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该方应承担起事故的全责。
如果由于双方甚至多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了的发生,应当根据各自的行为对于事故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过失的严重程度来划分主次责任,包括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及次要责任等三个层次。
再者,在各方当事人皆无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且事件属于纯粹的意外交通事故时,各方都不必担负任何责任。
如果有一方当事人蓄意制造交通事故,则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前车先追尾导致后车追尾谁的责任
在涉及到两辆汽车相撞时的责任划分问题上,首先我们需要考虑前车先行发生追尾的情况,以及其对后车随后引发的追尾事件所起的作用及产生的影响。
如果在前车发生追尾事件之后,未能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以消除潜在危险,这可能会被视为其具有部分过错和责任。
反之,如果前车已经采取了必要的预防性措施并尽力保证自身车辆的安全性,而后车却由于自身疏忽或者未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从而导致追尾事件的发生,那么后车就应该为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此类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必须要结合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双方驾驶员的行为表现及其过错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分析。
以上是意外事故责任怎样划分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