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资失败为由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行?
有些夫妻在离婚时,一方可能会以投资失败为由,试图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解决方案:
如果一方确实存在投资失败的情况,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这并不意味着一方可以随意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该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小编总结: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该诚实守信,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该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也会对这种行为进行制裁,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以投资失败为由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行?,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