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权怎么分配?
很多人都知道,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去世,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将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该如何分配呢?
解决方案:
需要明确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分配原则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部分,如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不参与继承,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另一半,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如果夫妻一方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在分配遗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 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小编总结:
在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分配中,需要遵循法定继承顺序和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情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分配可能会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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