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怎么办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怎么办
倘若被执行人有清偿能力,然而却执意抗拒法院所下的判令或裁决,法院可能会采用众多策略来处理这类困境。
以下列举了法院在实践中可能采纳的一些手段:
对于财产之方面的限制措施。
例如,实施罚款、调查、冻结以及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内资金等行为。
对人身自由度进行限制的手段。
例如,拘留便是这样的一项强力举措,专门针对那些即便受到拘留处罚仍然不肯履行相关义务的被执行人,具有极强的约束力。
在信誉方面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
例如,把相关当事人列入名单,同时采取对高消费活动进行限制的手段。
对于刑事责任的追责机制。
如果情形相当严重,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此类情况可能涉及到的有等。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犯罪者有可能需要承受三年以下的、或者的惩罚;如果情节十分恶劣,则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除此之外,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但是却拒绝执行财产方面的判决,那么案件申请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执行人除了支付判决书中所声明的款项之外,还应额外承担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这部分利息通常按照同期基准利率的两倍进行计算。
执行过程中的所有支出都需由被告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拒执罪能达成和解还需要判刑吗
拒执罪乃刑事犯罪之一,若案件已然立案侦查,则必定面临司法审判程序。
倘若涉事者能设法偿还拖欠款项以博得对方谅解,便可获法院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乃至免予刑事定罪之虞。
若在案卷移交至公安部门处理前完成还款事项,且满足标准,亦可能获得缓期执行刑罚。
拒执罪在批准之后通常会面临法律制裁,拒执罪全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含义是指对于已由人民法院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具备履行能力且能够履行的前提下,却故意拒绝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拒不执行裁判罪乃是一种特殊主体犯罪,被执行人为公民时,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被执行人为单位时,则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这些人员出于自身所在单位的利益考虑,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导致严重后果发生,同样构成该罪的主体。
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行为的第三方,由于其并非被执行人,但却教唆被执行人或与其事先合谋策划,随后又共同参与并实施了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行为,应当被视为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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