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外债离婚怎么判
一、女方有外债离婚怎么判
关于夫妻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到外债问题时的法律判决方法,我们首先要对该债务进行性质上的确认。
在这种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它被确认为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负债,那么该方就必须独自承担其还款责任;而如果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有任何一方在事后来进行了追认等具有共同意愿的行为所产生的,或者是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共同债务,那么这笔债务就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并负责偿还。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无共同债权怎么判
夫妻无债权债务的意思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妇双方既没有对外的共同债权,也没有对外的共同债务。
我国实施的是共有制原则,除非属于法律严格规定的特殊情况或者经由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的条款外,只要婚姻关系持续存在,双方在此期间获得的所有财产都应看作是夫妻共有的,由此所衍生的对外债权自然也是夫妻共同享有的,而对应地,所承担的债务责任也必然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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