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向下落不明人提起离婚诉讼吗
一、能向下落不明人提起离婚诉讼吗
对于涉及婚姻关系中的下落不明者,若希望依法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可遵循以下步骤进行正式的离婚诉讼程序:首先,由生效申请人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申请书,请求法院将该下落不明者宣告为失踪或者宣告其为死亡。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将会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慎调查和合法的评估,并基于此作出相应的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裁决。
第三步,获得上述法院裁决支持的申请方可以再次向同一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诉请法院裁决由于对方长期处于下落不明状态,形成法律上的规定的失效,从而满足离婚的法定条件,并据此作出准予离婚的宣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女方二次是不是能判离
这事儿嘛,其实女方第二次找法院离婚也不一定就能成功哦,得看女方有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说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真的彻底破裂了,不然的话,法官大人可能还是会觉得你们还没到非得分开不可的那步呢。
当然啦,要是男人做错了啥事情,比如说外遇啦、家暴啦之类的,女方就可以准备好这些证据去法院告他,那样法官大人就很可能会批准你们离婚咯。
反正啊,夫妻间只要有一个人想要离婚,这个事情都是可以通过相关机构来调解解决的,实在不行的话,那就只能直接去找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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