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债怎么离婚
一、夫妻一方欠债怎么离婚
谈起离婚这个话题,首先得由两位当事人坐下来好好商量,如果达不成共识的话,那就只有其中一人向提起诉讼了。
想在婚姻当中,如果是以个人名义来为整个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去负担的债务,这都算是两个人之间的共同责任。
但是如果另一半在咱们婚姻还没结束的时候,就开始用自己的名字去承担那些超过家庭平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那么这些债务可不算是我们俩间的共同债务!当然,如果能拿出证据来说明这个债务其实是被用来支持我们的夫妻生活、两个人的共同生产和经营,或者说是基于我跟你的共同决定而产生的,那当然也就算咯。
想想离婚的那一刻吧,如果之前是为了支撑我们共同生活而背负的债务,那自然得大家来一起偿还才对呀!要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根本不够还债,或者说这些财产已经被划分到每个人私人手里了,那就由我们俩来商议看看怎么偿还吧;但要是实在商议不出个结果出来,那最后的决策权就还是得交给法院来做决定喽。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怎么判
(一)在离婚时,所有原属于夫妇俩共有的生活负担之债务,均需以共有财产予以偿还。
如若此部分财产无法全额清偿,则双方需协商约订还款计划;假如协议未能达成共识,则将由法院进行裁决。
对于任何一方单独承担的债务,则由其个人负责偿还。
(二)对于夫妻共同参与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商业活动或在农村承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产生的债务,共同参与投资或其他金融活动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拖欠的税款等。
如果经过双方同意,由某一方经营但其所得收益用于共同生活所需,那么在此期间所产生的债务也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连带的清偿责任。
在离婚时,应当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此部分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双方需要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如果协商无果,则由法院进行裁决。
在尚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之前,不得先期分割共同财产。
(四)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包括因购买生活必需品、修建或购买住房所产生的债务,履行和、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债务,参与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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