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公平竞争秩序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
一、破坏公平竞争秩序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
若相关责任方因违反我国着法制法规及行政规范条例之规定情节严重且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大,从而被市场监管部门施加了较重程度的行政处罚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将其列入到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中,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开披露。
同时,对其实施必要的监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所谓的“较重行政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为依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从重处罚原则予以罚款处理;第二种则是对责任方的资质等级进行降级,或者直接吊销其许可证照或营业执照;第三种情况是对责任方实施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或者勒令停产停业以及关闭单位等;最后一种则是对责任方从业资格加以限制。
以上列举内容皆属于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较重行政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前款所称较重行政处罚包括:
(一)依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罚款;
(二)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
(三)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较重行政处罚。
二、竞业协议没有约定补偿金有效吗
协议即便在未明确约定补偿金额的情况下,依然具备有效性。
依照我国现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权在或者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即便相关协议并无明确规定补偿金额,仍将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若此类协议中并未涉及到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获得的经济补偿事宜,且劳动者已遵守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便可依据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向用人单位提出请求,要求其支付相当于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作为经济补偿。
如在此基础上该比例依旧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则需按下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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