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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怎样的

合飞律师2周前 (03-14)普法百科2

一、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怎样的

1.若感情已破碎且无法修补,可准许离婚;

2.①重婚或与他/她人稳定同居;②实施家暴或漠视、遗弃家人;③嗜赌酗酒恶习难改;④因矛盾分居两年以上;⑤其余引发夫妻关系紧张的情况均可准许离婚。

如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应批准;

3.若不准离婚,但双方仍分居一年后,一方再提离婚,应批准。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关于子女的归属问题,具体情况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类:首先,对于未满两岁的婴儿来说,法律原则上规定应赋予母亲这一角色以监护职责,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母亲主动离家出走,或者患有重大疾病导致自身无法承担照顾孩子的重任,亦或有罹患吸毒等各类严重危害健康和道德的恶习。

对于年满两岁但尚未达到八岁的幼儿而言,具体的监管权将交由法庭进行裁决,优先考虑对孩子身心成长育利的一方。

在此基础上,若双方的实际情况相差无几,法庭通常会倾向于将监护权判给女方。

最后,对于已经年满八岁的儿童,法庭同样要尊重其自我意识和主观意愿,并据此作出相应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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