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做伤残鉴定可以做为证据吗
一、自己做可以做为证据吗
人身损害等级鉴定请求方式通常为自主委托与双方向法院提出申请两种途径。
若受害方依据自我判断进行授权的等级鉴定结果出现争议时,赔偿责任人若有确凿充分的理由对该鉴定结果表示异议且主动提出重新鉴定要求的,应获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二、车祸撞掉三颗门牙需做伤残鉴定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例规定,仅仅三颗牙齿的损伤并不足以被评为。
伤残评估的程序需要待伤者彻底康复之后才能进行。
具体来说,这指的是,它的本质在于通过客观而全面的检查结果,科学准确地评价和判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伤害程度。
这种评价将依据伤残情况自一级至十级逐次展开。
每种等级均有其特定的标准来衡量。
无论采取哪种形式的委托申请,伤者都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资料。
而这些文档材料的完备性、充分性以及真实性,将会直接影响到机构是否决定接受此份委托。
更进一步讲,越是充分、完整且真实的材料,就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于伤者的伤害情况作出公正、公平且合理的伤残级别评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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