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家超时不发货,有关法律规定及如何索赔
一、网购商家超时不发货,有关法律规定及如何索赔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商家未能按照订单规定日期交货时,买方有权启动投诉流程并提出索赔请求。
而所谓“违约发货期限”,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商家在收到买方支付款项后,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履行交货义务的行为。
在此种情况下,商家需要向买方支付所购买商品实际成交价格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元,最低金额则不得少于人民币5元,对于某些特定类别的商品,最低金额还应至少为人民币1元(除非有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
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网购不发货可以申请赔偿吗
在买方未履行交货义务时,受侵害方有权利请求赔偿。
当消费者以电子购物平台进行商品购置或服务接受,若其合法权益因之受损,可向商品或服务的卖方提出索赔。
然而,倘若网络交易平台的运营商无法提供卖方真实姓名、详细地址以及有效联系方法时,消费者同样有权向网络交易平台的运营商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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