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行政补助收入有什么规定
一、工会行政补助收入有什么规定
关于工会行政补助收入方面的规定如下所述:当国家通过的工会经费供不应求之时,国有企业的管理机构根据严格限定的相关规定,有权为工会提供相应的经济援助资金来确保其正常运营;此外,由政府分配给工会用于日常运作的不动产资源,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擅自占用、挪用或者任意调配;对于基层工会从国有企业管理机构获得的经费补助款项,必须按照规定纳入到工会的收支预算中,并在会计科目中的“行政补助收入”以及相关的支出科目进行准确的核算与列支;最后,还有其他相关规定需要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二、工会调解委员的职责是什么
(1)处理里员工和老板因为产生的矛盾;
(2)解决员工们在工作变动、工资待遇、福利保障、安全卫生、学习提升等等事情上的纠纷;
(3)听从本地委员会的建议,给与涉及到我们公司的劳动争端调解帮助,同时协助委员会办案;
(4)确保争议双方都遵守调解结果;
(5)帮公司管教违规的员工;
(6)帮助公司宣传律法规。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