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这可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啊!别担心,今天我们就来一起探讨一下这个话题。
解决方案:
我们要明确一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了一些特殊情况外,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其中就包括了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
这里的“受赠”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了赠与,但是明确表示该财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了赠与,但是该赠与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或者是为了维护家庭利益而进行的,那么这部分财产也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小编总结:
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或者是为了维护家庭利益而进行的赠与,那么这部分财产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夫妻财产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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