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老人死后使用权归谁
一、宅基地老人死后使用权归谁
宅基地老人死后,其使用权的归属分以下情况:
1. 若老人所在家庭户还有其他成员,通常由该家庭户中的其他成员继续享有。因为宅基地是按户分配,户内成员对宅基地共同享有使用权,只要家庭户存在,就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2. 如果老人是家庭户中的唯一成员且去世,其宅基地上如果有房屋,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的继承人在房屋存续期间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不过这种情况下,如果继承人是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只能继承房屋,不能对宅基地进行翻建、改建等操作,待房屋自然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3. 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使用。
二、不在怎么确权
户口不在农村,宅基地的确权情况较为复杂。
(一)合法继承的宅基地
1. 如果是通过合法继承房屋而取得的宅基地,虽然户口不在农村,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按照规定确权登记。因为地随房走,继承房屋的同时对房屋下的宅基地有使用的权利。但这种使用一般有一定限制,不能对房屋进行大规模翻建等改变原有规模的建设行为。
(二)不符合规定情况
1. 如果不是基于继承关系,户口已经迁出农村且不再是本集体成员,一般不能单独对宅基地进行确权。因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分配的对象主要是本集体成员用于满足居住需求。这种情况下,如果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灭失,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不能再进行确权登记。
三、宅基地变更户主名字去哪个部门
宅基地变更户主名字通常需要到当地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有些地区可能称为自然资源所)或者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方面。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相关工作,很多涉及宅基地变更的初步受理、材料审核等工作会在这里进行。例如,他们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诸如原宅基地使用证、变更申请理由的证明材料(如继承关系证明、买卖协议等合法有效的材料)等进行初步查验核实。
(二)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完成初步审核后,相关材料会报送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部门会对整个变更事宜进行更深入全面的审查,包括从政策法规层面判断变更是否合法合规,若审查通过,则最终办理宅基地户主名字的变更登记手续。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流程和部门职能上的差异,在办理之前最好向当地政府部门详细咨询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具体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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