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刚借的钱的钱要还吗
一、夫妻离婚刚借的钱的钱要还吗
夫妻离婚时对于刚借的钱是否需要偿还,要分情况来看。
其一,若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偿还。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为购买家庭生活用品、共同投资经营等所借的钱,即便离婚,夫妻双方都有偿还责任,一般应共同偿还或者协商确定各自偿还份额。
其二,若该借款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自行偿还。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就属于个人债务。离婚时,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二、拿到之后还有程序要有吗
拿到书后,还需完成一定程序。
一是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双方是否,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协商一致。若符合条件,会予以受理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二是经过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是申请发放离婚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审查符合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三、现在离婚手术在外省可以办吗
离婚并非办理“手术”,而是通过特定的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在外省办理离婚的。
如果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单纯的协议离婚通常不能在外省办理,除非外省是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
但如果是,则可以在外省办理。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能否在外省办理离婚,需根据离婚方式及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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