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登记安置房如何确权
一、借名登记安置房如何确权
借名登记安置房的确权较为复杂。
(一)证据收集方面
1. 首先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借名登记的事实。例如借名协议,如果有书面的借名协议明确约定借名购买安置房事宜,这是非常关键的证据。
2. 出资凭证,若借名人实际支付了安置房的购房款,那么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都能辅助证明借名事实。
(二)符合条件情况
1. 如果借名行为没有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等情况,借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法院会综合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确认借名人对安置房的权利。
2. 但如果借名行为是为了规避相关政策,如限购政策等,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借名人为房屋确权的请求,并且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其他判定,例如按照过错程度分配相关权益或承担责任。
二、安置房的是什么
安置房的不动产证是证明安置房产权归属的法定凭证。
从性质上来说,它具有与普通不动产证类似的功能。一方面,不动产证明确了安置房的所有权人,确定了对该安置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主体。另一方面,它记载了房屋的基本信息,例如房屋的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
在取得方面,安置房的不动产证取得通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安置房建设需要符合相关规划和建设标准,相费缴纳完毕等。办理过程中,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包括提交相关材料到部门,经审核无误后才予以颁发。
拥有不动产证的安置房在市场交易等方面也有着重要意义。在满足当地政策规定的条件下,可依法进行交易、继承等活动,保障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三、集体产权安置房可以卖吗
集体产权安置房是否可以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是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转让
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因为集体产权安置房是基于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主要是为了安置本集体内的成员。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转让这类房屋,通常是为了满足成员的居住需求调整,且这种转让在很多地区是被允许的,但也需要遵循当地相关规定办理必要手续,如签订合同、进行备案等。
(二)如果是向本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出售
这种情况通常是不被允许的。因为集体土地属于本集体成员共同所有,集体产权安置房建在集体土地上,其产权有一定的身份属性。向非本集体成员出售可能会导致集体资产流失等诸多法律和管理上的问题,而且这种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纠纷,比如房屋无法办理合法产权过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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