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中介合同卖家反悔了怎么办理
一、签了中介合同卖家反悔了怎么办理
当签了中介合同后卖家反悔,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看合同约定。若合同中对卖家反悔情形有明确违约责任条款,如约定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式等,买家可依据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违约金以弥补自身损失。
(二)协商解决。买家可尝试与卖家沟通协商,了解卖家反悔原因,争取协商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卖家给予一定补偿后双方等。若协商达成一致,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相关事宜。
(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协商不成,买家可向提起诉讼,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包括为签订和履行合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中介在促成合同签订过程中若尽到合理义务,可按约定收取中介费用,费用一般由违约方承担。
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中介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主体地位及名义**:
-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名义从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例如,甲委托乙购买设备,乙以甲名义与卖方交易。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行纪人直接承担权利义务。比如行纪人丙以自己名义为丁销售货物。
- 中介合同中,中介人仅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媒介服务,并不参与合同订立。如房产中介为买卖双方提供房源信息。
**费用与报酬**:
- 委托合同可有偿也可无偿,有偿时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可获报酬。
- 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行纪人完成行纪事务有权获取报酬。
- 中介合同中,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可获报酬,未促成则只能请求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事务范围**:
- 委托合同事务范围广泛,涵盖各类事务。
- 行纪合同主要限于贸易活动。
- 中介合同主要围绕促成合同订立相关服务。
三、与中介合同的区别与联系
居间合同与中介合同在本质上有诸多相似之处,但也存在一定区别。
联系方面:
(一)目的相同,二者均是为了促成交易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无论是居间合同还是中介合同,合同主体都旨在帮助委托人找到合适的交易对象,推动交易达成。
(二)报酬获取方式类似,通常都是在成功促成交易后,按照约定从委托人处获取一定比例的报酬。
区别方面:
首先,概念使用范围略有不同。在法律术语中,居间合同是更为正式、传统的表述,而中介合同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更为广泛,其实质内容与居间合同相近,但中介合同涵盖的业务范围可能更宽泛,除了促成交易,还可能包括提供相关信息、咨询等服务。
其次,法律规定的侧重点不同。居间合同在相关法律中有较为明确具体的规定,强调居间人的如实报告义务等;而中介合同在具体实践中,除了遵循基本法律原则外,还可能受到行业规范等更多因素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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