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宅基地建房要什么手续
一、农村老宅基地建房要什么手续
在农村老宅基地建房,通常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一是申请。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建房申请,说明建房原因、拟建房位置、建筑面积等情况。需注意,要符合“一户一宅”等相关规定。
二是审核。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会进行实地勘查,查看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在宅基地范围内等,并进行审核。
三是审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审批。
四是取得相关证件。获得批准后,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批准书等证件。
五是施工建设。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规划和建设要求。建房完成后,还可能需要进行验收等程序,确保建房符合规定标准。
二、农村的宅基地如何确权
农村自建房宅基地确权主要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是申请。宅基地使用人应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并提交明、宅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比如簿、原有宅基地的相关权属证明等。
二是审核。相关组织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对宅基地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丈量,核实宅基地的位置、面积等信息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
三是公示。审核通过后,会将宅基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需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
四是登记发证。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部门进行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明确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宅基地确权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作出适当调整,应关注当地政策规定。
三、农村房屋征收宅基地怎么补偿
农村房屋征收中宅基地的补偿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及相关要点:
一是货币补偿。根据宅基地所在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宅基地的价值,征收方按照评估价值给予被征收人相应货币金额。
二是房屋安置补偿。征收方提供屋,以宅基地面积或被征收房屋面积等为依据,按照一定的置换比例给予被征收人安置房屋,保障其居住权益。
三是重新划拨宅基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和条件的情况下,为被征收人重新划拨一块宅基地,使其能够在新的宅基地上自行建造房屋。
此外,补偿还应考虑宅基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如树木、农作物等。在整个征收过程中,征收方需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异议权等合法权益。若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或方式存在异议,可通过协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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