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安置房就没有宅基地补偿吗
一、选择安置房就没有宅基地补偿吗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选择安置房并不一定就没有宅基地补偿。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政策来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如果征收补偿方案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安置房和宅基地补偿之间进行选择,那么选择了安置房后,通常就不再享有宅基地补偿。因为这种情况下,安置房是对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等相关权益的一种置换补偿方式。
二是若征收补偿方案规定,除了提供安置房外,还应当给予宅基地相应补偿。比如,考虑到宅基地本身的土地价值以及被征收人可能存在的其他合理需求等,即使选择了安置房,被征收人仍有权获得宅基地的合理补偿,补偿形式可能包括货币补偿等。
总之,是否有宅基地补偿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具体的征收补偿政策和方案是如何规定的,被征收人应仔细了解相关内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农村的宅基地如何过户手续
过户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手续。
条件方面,一般要求受让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且宅基地的转让需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手续办理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一是准备材料。转让方与受让方需准备好、簿、证等相关材料。
二是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向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过户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表明转让意愿和具体情况。
三是审核公示。集体经济组织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一定天数,以确保其他成员无异议。
四是办理登记。公示无异议后,双方持审核通过的材料到当地的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登记部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需注意,各地具体规定和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三、农村老宅基地建房要什么手续
在农村老宅基地建房,通常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一是申请。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建房申请,说明建房原因、拟建房位置、建筑面积等情况。需注意,要符合“一户一宅”等相关规定。
二是审核。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会进行实地勘查,查看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在宅基地范围内等,并进行审核。
三是审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审批。
四是取得相关证件。获得批准后,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批准书等证件。
五是施工建设。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规划和建设要求。建房完成后,还可能需要进行验收等程序,确保建房符合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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