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有补偿吗
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有补偿吗
1、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有补偿。用人单位可以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法律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和与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什么情况下有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虽然法律允许对于掌握核心技术的人员进行竞业限制,但与此同时在限制的同时法律也给予了竞业限制人员相应的优待以及权益的保护, 如果遇到公司不给予补偿的情况建议可以联系律师,合飞律师网也提供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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