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区分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
一、要如何区分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
咱们一起来聊聊这两个概念有不同。
首先就是作用的时间段。
缔约过失责任通常都是在我们开始商量合同的时候就出现了,但是违约责任可就不一样它只在合同正式生效以后才会登场。
其次缔约过失责任主要应对一些因为我们自己的疏忽或者失误导致对方损失信任的情形,就像是没签成合同或是合同被取消了什么的。
相反地,违约责任则是当我们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去做,或者做得不够好的时候,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再者,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是为了补偿对方因为我们的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让他们能够回到原来的状况,所以它的赔偿方式通常只有一种,那就是直接给钱。
可是违约责任就不一样了,它主要是为了弥补对方因为我们的违约行为而失去的期望利益,比如本来应该得到的收益或者是本来应该享受的服务等等。
最后违约责任的额通常不会超过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应该预见到的,如果违约的话可能会带来的损失。
但是在缔约过失责任里,这个限制就不适用了。
再来看看缔约过失责任到底是个玩意儿。
简单来说,就是在我们谈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有人因为故意或者疏忽,没有遵守他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导致合同没能成功签署,或者被取消了,甚至是无效了,那么他就要对因此给别人带来的损失负责,这就是所谓的缔约过失责任。
而违约责任就是当我们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去做事,或者做得不好的时候,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民法典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怎样区分
这两种责任可是大有不同!首先,明显得是性质不一样啦~咱们说的这个缔约过失责任,就是法律规定的一种责任,而违约责任嘛,那就是你们双方自己商量好的咯。
再来看看它们出现的时间吧,缔约过失责任通常出现在我们签合同之前,也就是还没正式开始的时候,而违约责任,就是在合同已经生效了以后才会出现的。
再说说赔偿的问题,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是赔给你们因为相信对方而遭受的损失,而违约责任就包括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还有实际履行这些方面。
最后,还有一些法律上的其他规定等等。
三、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多少
在涉及到缔约过失责任之赔偿范围的问题上,通常可以分为两大类情况进行讨论:一是针对固有利益进行赔偿,这主要是指在极端情况下导致人体受到伤害、健康状况恶化甚至失去生命等方面的损害或者损失;二是对信赖利益的损失进行赔偿,具体包括缔约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为履行合同所做的准备工作以及实际履行合同所需支付的各种费用,同时还包括由于相信合同能够有效成立而放弃的潜在获利机会所带来的损失,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各类损失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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