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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与解除合同可以并存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合飞律师2周前 (03-15)普法百科3

一、违约金与可以并存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可以确定地说,当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时,所引发的以支付违约金为主要内容的,称之为“违约金责任”。

违约金具有其特定的约定性,与此同时,解除合同则带来了消灭合同效力的法律后果。

在一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合同得以解除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允许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支付违约金的请求。

这是因为,违约金的主要功能在于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和约束,从而确保债务得到有效履行。

而合同的解除正是由于一方的违约行为所引起的,对于这种明显的过失行为,理应采取收取违约金的方式来进行适当的惩戒。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单方解除合同合同就一定会解除吗

仅凭一方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并未能真正撤销该项约束。

唯有当存在由于无可抗拒之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实现合同预定目的、在履约期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已通过明确表态或行为举止明确表达不再承担主要债务等特定法定情形时,另一方可依法撤消此份合约。

若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也可解除此合同约定。

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商议并确定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况。

一旦符合以上解除合同的条件发生,解约权人便可行使其权利解除该份合约。

三、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咱们的民法典,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当事人是有权解除合同的哦:第一种是大家商量好的;第二种是因为出现了不可抗力,使得我们原本设定的合同目的没法实现了;第三种是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快到之前就已经明确表示他不会再去履行这个主要债务啦;第四种就是虽然他已经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了,但是经过我们的催告并且给了他一个合理的期限,但他还是没有去履行;最后一种就是他不仅迟延履行债务,而且还有其他的违约行为,导致我们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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