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没有规定违约金有效吗
一、竞业协议没有规定违约金有效吗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合同时,仅仅规定了职工应尽的竞业禁止义务,而没有明确约定应该如何给予职工相应的补偿金或者虽然约定了赔偿方式但是却未能明确说明具体的支付标准,鉴于此种情况下,由于劳资双方对于竞业禁止都有着共同的认知和理解,因此可以认定竞业禁止条款在这样的前提下仍然对彼此都有法律上的束缚。
关于补偿金的金额含糊不清的问题,倘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的话,用人单位理应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平均月薪的20%到50%来支付给劳动者作为补偿。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
规定:
当事人在或者中约定了,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竞业协议补偿金补偿多长时间
竞业协议下的补偿金额度及支付时限主要受到雇主与工作者双方协商洽谈的结果及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竞业限制协议中所包含的细则条款的影响。
以下即为涉及该类问题的若干要点:
1.补偿金额度:如若在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或竞业限制协议之中对此有所明文规定,则需依约履行相应之责任;倘若并无此类规定或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补偿金额应当采取逐月支付的方式进行处理。
2.支付时限:此类补偿款的支付期应当与从事工作者履行相关竞业禁止要求的时间相匹配。
工作者履行了多久的竞业限制职责,便有权利以此向其雇主索求多长时间内的补偿款。
3.未及时支付情形下的法律成果:若雇主未能在三个月之内支付这些竞业禁止补偿款,被雇佣的工作者有权请求法院批准解除由该等未付指令引起的竞业限制协议。
此项行为的法律依据来自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四》中的第八条款。
然而即便在这种情况之下,工作者依旧有权回溯并主张其已经履行达到了三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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