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规定到底咋整?
我身边好多朋友都在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可真是让他们头疼不已,就有朋友来问我关于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我也只能凭着自己的理解给他们讲讲,我总觉得自己讲得不够透彻,不够专业,我就来求助各位大神了,希望能得到一些关于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的最新解读和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
我们来了解一下民法典中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就意味着,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和女方的权益,如果夫妻一方存在过错,比如出轨、家暴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对其进行少分或者不分。
我们来了解一下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就意味着,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我们来了解一下民法典中关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就意味着,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都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方的婚前财产;
-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小编总结:
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比较明确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果您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遇到了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也应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避免在婚姻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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