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要交税吗
一、违约金是否要交税
1、盈利所得金额是人在销售货物过程中,或者向税劳务方以及购买方收到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不包括收取费用中包含的销项税额。那什么是价外费用呢?根据我国的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这样一条规定,“价外费用是包括向在购买方收到的手续费、以及股票和基金费用、以及相应的奖励费、还包括违约金(这里的违约金是指超过期限后加上的应付利息)、货物的包装费、以及货物储存费、货物的运输和装货卸货费用、企业和个人的代收费用、企业和个人的垫付费用等等的额外费用”。不过这些行为是在双方都已经约定好以及履行合同时的情况下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如果双方合同还没约定好成功签署,那双方是并没有开始执行合同的情况下。即使无论是对于哪方而言,就算在违约情况下支付出去的违约金是跟流转税毫无关联的,这种情况既无需缴纳增值税或营业所得税,而收到违约金的只需要缴纳即可,支付方也能凭借对方的、合同等能作为凭证的在企业的所得税扣掉这笔费用的。
2、法律依据:《》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的比例一般是多少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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