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员工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1、员工离职时给单位造成损失,如果没有违反关于服务期的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要依法向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违反了上述约定,则要按约定来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员工跳槽是否要扣工资
1、书面提前通知,做好工作交接。严格按照法的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且保留书面通知。认真填写工作交接单并经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
2、结清劳动报酬,办理好档案转出及保险转移手续。离职时应认真确认用人单位是否足额支付了劳动报酬。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离职,用人单位不需支付。但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律法规行为时,即便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另外,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社会保险与档案转移手续。
3、认真履行后合同义务。后,相关的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违约金条款等,还需要继续履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应依照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履行后合同义务,做到“好合好散”。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里面的违约金双方是可以约定的,但是只限制于法律规定的条件,但是双方规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限额,所以,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协商好里面的条款,如果违法合同条约之后就要承担起所有的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