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如何拟订建筑违约责任合同

合飞律师2周前 (03-16)普法百科4

一、如何拟订建筑违约责任合同

对建筑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约定,需要当事人根据工程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由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进行确定,可以约定相应的补救措施和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或者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二、合同有哪些种类

根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拟订建筑违约责任合同需要根据具体工程进行确定,没有固定格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内容。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合飞律师网进行。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405583.html

如何拟订建筑违约责任合同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