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按约定付款算违约吗
合同未按约定付款算违约吗
在订立合同时,条款需包括价款或者报酬,当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未按规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属于违约,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第四百七十条、第五百七十七条支付价款,若有损失还需要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方不按照合同的方式,这些来付款的话,肯定是属于违约行为,这个需要和对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如果情况不是很糟糕的话,还是和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比较好,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合飞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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