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解除合同与违约责任可否并存

合飞律师2周前 (03-16)普法百科3

解除合同与违约责任可不可以并存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与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解除合同后要支付违约金的,就是属于解除合同和违约责任并存的情形。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解除合同与违约责任可不可以并存”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与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解除合同后要支付违约金的,就是属于解除合同和违约责任并存的情形。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合飞律师网进行。

合飞律师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406850.html

解除合同与违约责任可否并存的相关文章